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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7-06 作者:本站 浏览量:

常熟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149

 

市政府关于调整单位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虞山林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开发区,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自2011121日起,我市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调整为20%

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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