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0512-52699000
欢迎来到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新闻动态

关于二〇一二年下半年度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2-09-03 作者:本站 浏览量:

关于二〇一二年下半年度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用人单位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常熟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和《常熟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信息采集操作办法》,结合省厅和苏州市局对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2年下半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时间

用人单位主动报送材料的时间为201291日至2012920日。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

(一)已纳入“网格化”管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常熟市用人单位用工情况采集表》一式两份

220129月的职工名册(复印件

320128月的职工工资单、职工考勤记录(复印件

(二)未纳入“网格化”管理的用人单位,除提交上述(一)项中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三、信息采集的要求

1、用人单位应按照要求如实、全面提供职工花名册、工资、考勤等涉及劳动用工方面的相关资料,不得瞒报、漏报或弄虚作假;

2、用人单位应准确填报各类表格,做到数据真实,与所报送资料相匹配;

3、用人单位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和表格报送主管部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4、材料报送地点: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滨江中队(滨江国际大厦辅楼二楼),电话:52290110

四、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附1:常熟市用人单位用工情况采集表

附2:网格化材料报送相关注意事项

附3:劳动保障监察检查登记表.doc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2012831     

分享到: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手机浏览

Copyright(C) 2008 cskr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8015936号

地址: EMAIL:cskrl_2010@163.com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