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简章
为健全基层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推动全市残疾人工作,根据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各镇残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
一、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有较好群众基础。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应聘残疾人,户籍均在所在镇;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轻度肢残人(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为主,部队退伍伤残军人持有《部队伤残军人证》,身体条件均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0年6月8日――6 月12日;
2、报名地点:各镇残联;
报名电话:52691124 52690315
3、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残疾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其它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3张(照片后面写明本人姓名);由各镇审定参考人员。
三、招考程序
参加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相加累计后,择优确定;并经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四、用工制度和待遇
1、被录用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全工作日上班制。
2、工资福利待遇总额每年度不超2.6万元(其中:月工资为1200元;其它包括应由个人和集体交纳的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度奖励按考核情况确定);
3、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生活补贴1200元;试用期满且合格,由各镇残联与录用者正式签订聘用协议,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由于个人信息填写不准确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招聘考试等情况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招聘录用后,由市、镇残联组织培训学习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本简章由市残联负责解释。
常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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