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持证上岗和技能知识更新,确保安全生产,经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1、凡持有起重机械、厂内机驾人员证到期需复审的(操作证二年复审一次)和从事以上特种作业无证的人员。
2、培训新证的学员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报到时须随带学历证书复印件),初步掌握实践操作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高血压、听力障碍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培训期间将体检)。
二、培训内容
1、作业人员职业道德、安全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2、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剖析,以吸取经验教训;
3、进行应知理论考试。
三、其它事项
1、本着服务企业的原则,此次培训委托开发区滨江人力资源市场承办,市场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将根据企业及培训人员情况,于五月中旬起分期分批开设培训班,培训合格由市技术监督局发放相应证书。
2、参加新培训人员随带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复审人员随带有证书原件;经考核合格颁发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四、联系方式
1、滨江人力资源市场
2、联系电话:52293602、52269009
3、联系人:曹老师、钱老师
特此通知。
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报名反馈表
江苏常熟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五日
附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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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项目 |
人数 |
培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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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
起重机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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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机动车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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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培训 |
起重机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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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机动车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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