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溪镇2008年招聘村(社区)条线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村级工作人员力量,加快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碧溪镇党委、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条线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籍在本镇的人员(含原户籍在本镇,因就读等原因而将户口外迁的人员)。
(具体岗位、对象、条件详见《碧溪镇2008年招聘村(社区)条线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村(社区)工作人员的义务。
2.一般职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至1990年7月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7月24日至7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16:00(除双休日外)。
报名地点:根据报考岗位所在区域对应的管理区劳动保障办。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1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对原户籍在本镇,因就读等原因而将户口外迁的人员需提供所在村的居住证明。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招聘登记表》。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写《申论》一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带好本人身份证。
五、面试
根据笔试情况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带好本人身份证。
六、考核和政审
1.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政审人选,并进行体检。
七、聘用
1.公示。由各管理区党工委和碧溪镇组织人事科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管理区机关或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碧溪镇组织人事科将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录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管理区党工委和镇人事部门核准,办理相关手续。村(社区)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符合条件,不再聘用。
八、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691156。
九、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碧溪镇各管理区党工委和碧溪镇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常熟市碧溪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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